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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,总局结合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,印发《关于开展2020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暨“百日安全无事故”活动的通知》,就扎实开展2020年度“安全生产月”暨“百日安全无事故”活动作出部署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单位要以健全完善总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主线,重点开展“七项活动”和“三个专题行”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;开设“安全生产大家谈”云课堂活动;开展线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;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;开展以“安全生产,青年争先”为主题的“青安杯”竞赛活动;开展推进双重预控体系建设活动,实现动态分级管理;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,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手册的宣教活动;开展“排查整治进行时”专题行,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;开展危化品存储和使用、工程建设、非煤矿山、应急管理等领域安全检查专题行;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。
《通知》强调,各单位要结合总局工作部署和自身实际,制订活动方案,开展宣传报道,抓典型、树标杆,总结优秀有效做法。要把各项活动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、复工复产安全防范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,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。总局及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,评选表彰优秀活动组织单位和个人,激发员工和各基层单位的安全工作热情,为总局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筑牢基础。